依照先秦時代的世界觀,「遠支公族」沒有直系繼承權,根本就不能視作「六國」本身,完全沒有鎮壓的必要,秦始皇對於願意投效新朝的異姓貴族,像對商鞅、張儀、蔡澤、李斯之流一樣,賜予他們爵位和保障權利,完全可以理解。
事實上,被項梁扶立的韓王成的「橫陽君」封號在《史記》中就沒有標明為韓國的封爵,極有可能是秦朝的封爵,另如:
秦滅趙,(趙奢子趙牧)牧子興徙咸陽,秦封武安侯,遂為扶風人。(王儉:《姓譜》)
由於記載有限,我們很難詳細分辨在史書中出現的「故秦某某侯」是什麼出身,因何封爵,但是,作為現象本身非常有啟發性,就是秦始皇在統一之後,很可能並只是對「六國王室」不寬容,而對更廣大的「貴族」群體給予了優待。
這一事實,一處又一處的考古發現給予了印證。
1979年在秦始皇陵西側的趙背戶村發現了百餘座皇陵修建者的墳墓,其中出土了十八件刻有墓主籍貫、爵位、姓名的瓦文。見下表:(表格轉引自朱錦程湖南大學博士論文《秦制新探》)
表中的「不更」爵包含了原齊、楚兩地籍貫的人士,恰恰印證了「新黔首」封爵的事實存在,不過遠不如里耶秦簡的下表更有說服力:
(表格轉引自朱錦程湖南大學博士論文《秦制新探》)
秦朝洞庭郡遷陵縣的戶籍簡,展示了幾個新鮮的信息:
(1)「遷陵縣」除了「不更」之外還有「荊不更」,並與之並列;
(2)「遷陵縣」有一位「大夫」,卻是「荊大夫」;
(3)「不更」爵下是「小爵」中的「小上造」,而且人數還不少。
「小爵」的問題,與主題無關,可以擱置,重點談談「荊」字的問題,這個問題在學術界也有一些爭論,朱錦程的《秦制新探》中收錄了張春龍、邢義田、張榮強、陳絜等諸先生的解釋,不外乎三種:
(1)「荊大夫」、「荊不更」是楚爵,只是秦朝政府登記進去了;
(2)「荊大夫」是秦爵,楚地本來的「貴族」對應封爵加「荊」字,遷徙來的秦人不加「荊」字;
(3)「荊大夫」是秦爵,是臨時性賜予,與故秦爵有待遇差別;
其實,這些說法可能都不正確,表中「荊不更」和「不更」的絕對數量很接近,以「內史」及「十二郡」的故秦地的人口存量,搞如此規模的「插花式」移民,不是「不經濟」的問題,是毫無可行性。
而且,對照「里耶秦簡」中的令文,秦朝的「徒」和「戍」往往是郡與郡之間的點對點派送,移民實邊最合邏輯的當然也是這種方式,這也就意味著「不更」也有可能是「故楚人」。楚人秦相李斯
而在秦漢之際的簡牘資料中,有一個非常類似的身份區分方式,見張家山漢簡《奏讞書》「新郪信案」:
(信)以堅守滎陽,賜爵為廣武君,秩六百石。蒼,壯平君……贅,威昌君……丙,五大夫……皆故楚爵,屬漢以比士,非諸侯子。
這段話是敘述新郪縣令「信」和同案犯的過往封爵,注意其中兩個信息:
(1)故楚爵,屬漢以比士;
(2)非諸侯子。
注意,此處的「楚爵」並非是項羽的「西楚」,而是「楚國」或「張楚」(下文詳述),也就是說,楚漢之交,也曾經發生過一次類似於戰國末年、秦朝初年「改朝換代」的爵位變革,從經歷來說,新郪令「信」一直是在漢王劉邦麾下,卻也由「故楚爵」,「屬漢以比士」,「比」的用法在上文中「蠻夷君長」處已有,實則是「同等待遇」之意,後來又賜「漢爵」。
也就是說,「楚爵」——「漢爵」的過程,很可能複製了「楚爵」——「秦爵」的過程,那麼,「荊大夫」、「荊不更」自然不會和「不更」並列,因為已經轉化完了,再強調其來源,對於融合統治沒有任何好處。
這個「荊」字,真正對應的是「諸侯子」,因為漢初法律文書上表明「是否諸侯子」,就意味著「諸侯子」這個群體在秦漢之際屬於特殊群體,必須標明,而漢初的圖籍資料本就為蕭何取自秦宮,地方上自然也是延續秦制,那麼,這個標識,極有可能也是延續自秦制。
過往學術界對「諸侯子」的身份多有爭論,李開元先生認為,「諸侯子」就是籍貫在原六國故地的、參與劉邦反秦戰爭的諸侯人,其實不確。
在劉邦入漢中過程中,「楚子、諸侯人之慕從者數萬人」(《漢書·高帝紀》),楚子和樊侯蔡兼這樣的韓家子才是諸侯子,而「諸侯人之慕從者」才是李開元所說的「諸侯人」。
那麼,「諸侯子」到底是什麼?
應該是「楚國及諸侯支系宗戚之從軍者」,即六國的舊貴族子弟及他們的徒眾,或者僅限於他們本人。(見曾磊:《「諸侯子」小議》,《南都學壇(人文社會科學學報)》,2010年3月刊)大秦帝國中秦獻公、秦孝公的父子兵,這也是貴族軍隊的常態
另見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中記載:
令太子守櫟陽,諸侯子在關中者皆集櫟陽為衛。
五月,兵皆罷歸家。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,其歸者復之六歲,食之一歲。
由此可見,漢興之初,是將「諸侯子」視為可靠的力量召集到太子所在的都城戍衛,並在罷兵之後享受特殊的待遇,這些人,不是別人,就是六國的「舊貴族子弟」,之所以將他們的爵位與一般人分開,實際上是對他們的「血統」致敬,更是對他們的「能力」有所期望。
道理非常簡單,在戰國、秦、漢的社會背景之下,世襲血統貴族的家族教育,或稱「家學」傳承是非常重要的智力資源,秦朝的「學室」可以教授「史子」,卻不可能培養出真正的軍事貴族,而秦漢的「軍功授爵制」,可以通過砍腦袋選拔出「兵王」,卻絕不可能在文盲圈子中製造出「將帥」。
正因為如此,《史記·樂毅列傳》記載:
其後二十餘年,高帝過趙,問:「樂毅有後世乎?」對曰:「有樂叔。」高帝封之樂卿,號曰華成君。華成君,樂毅之孫也。
因為祖父是名將樂毅,孫子就能受封封君,在今天,很可能被理解為一種「名人集郵」,在當時,卻是有現實意義的政治舉動,一樣是「千金買馬骨」。
在理解了這一點之後,再看上面的表格,就會發現,姓名可辨識的「荊不更」多為「氏+名」的多字登記,而「不更」則多為單字「名」,而且,「荊不更」的「氏」,如:
蠻、黃、宋、鄭、李。
蠻、黃均出自羋姓,楚國又有宋玉、鄭袖、李園,似乎也可印證,有「氏」,實為「血統貴族」出身,「荊」只是區別其血統的來源自楚系,如果更多的簡牘出土,或許還會有「齊大夫」、「趙不更」之類的稱謂面世。
綜上所述,秦始皇在統一天下之後,並未熱衷於顛覆舊秩序,而是通過種種新舉措將大秦帝國的制度推行到六國舊地,並尋求「六國舊貴族」的合作,只是天不假年,壯志未酬。
考古發現告訴你:秦始皇統一後根本沒有剝奪六國舊貴族的身份特權
依照先秦時代的世界觀,「遠支公族」沒有直系繼承權,根本就不能視作「六國」本身,完全沒有鎮壓的必要,秦始皇對於願意投效新朝的異姓貴族,像對商鞅、張儀、蔡澤、李斯之流一樣,賜予他們爵位和保障權利,完全可以理解。
事實上,被項梁扶立的韓王成的「橫陽君」封號在《史記》中就沒有標明為韓國的封爵,極有可能是秦朝的封爵,另如:
秦滅趙,(趙奢子趙牧)牧子興徙咸陽,秦封武安侯,遂為扶風人。(王儉:《姓譜》)
由於記載有限,我們很難詳細分辨在史書中出現的「故秦某某侯」是什麼出身,因何封爵,但是,作為現象本身非常有啟發性,就是秦始皇在統一之後,很可能並只是對「六國王室」不寬容,而對更廣大的「貴族」群體給予了優待。
這一事實,一處又一處的考古發現給予了印證。
1979年在秦始皇陵西側的趙背戶村發現了百餘座皇陵修建者的墳墓,其中出土了十八件刻有墓主籍貫、爵位、姓名的瓦文。見下表:
(表格轉引自朱錦程湖南大學博士論文《秦制新探》)
表中的「不更」爵包含了原齊、楚兩地籍貫的人士,恰恰印證了「新黔首」封爵的事實存在,不過遠不如里耶秦簡的下表更有說服力:
(表格轉引自朱錦程湖南大學博士論文《秦制新探》)
秦朝洞庭郡遷陵縣的戶籍簡,展示了幾個新鮮的信息:
(1)「遷陵縣」除了「不更」之外還有「荊不更」,並與之並列;
(2)「遷陵縣」有一位「大夫」,卻是「荊大夫」;
(3)「不更」爵下是「小爵」中的「小上造」,而且人數還不少。
「小爵」的問題,與主題無關,可以擱置,重點談談「荊」字的問題,這個問題在學術界也有一些爭論,朱錦程的《秦制新探》中收錄了張春龍、邢義田、張榮強、陳絜等諸先生的解釋,不外乎三種:
(1)「荊大夫」、「荊不更」是楚爵,只是秦朝政府登記進去了;
(2)「荊大夫」是秦爵,楚地本來的「貴族」對應封爵加「荊」字,遷徙來的秦人不加「荊」字;
(3)「荊大夫」是秦爵,是臨時性賜予,與故秦爵有待遇差別;
其實,這些說法可能都不正確,表中「荊不更」和「不更」的絕對數量很接近,以「內史」及「十二郡」的故秦地的人口存量,搞如此規模的「插花式」移民,不是「不經濟」的問題,是毫無可行性。
而且,對照「里耶秦簡」中的令文,秦朝的「徒」和「戍」往往是郡與郡之間的點對點派送,移民實邊最合邏輯的當然也是這種方式,這也就意味著「不更」也有可能是「故楚人」。
楚人秦相李斯
而在秦漢之際的簡牘資料中,有一個非常類似的身份區分方式,見張家山漢簡《奏讞書》「新郪信案」:
(信)以堅守滎陽,賜爵為廣武君,秩六百石。蒼,壯平君……贅,威昌君……丙,五大夫……皆故楚爵,屬漢以比士,非諸侯子。
這段話是敘述新郪縣令「信」和同案犯的過往封爵,注意其中兩個信息:
(1)故楚爵,屬漢以比士;
(2)非諸侯子。
注意,此處的「楚爵」並非是項羽的「西楚」,而是「楚國」或「張楚」(下文詳述),也就是說,楚漢之交,也曾經發生過一次類似於戰國末年、秦朝初年「改朝換代」的爵位變革,從經歷來說,新郪令「信」一直是在漢王劉邦麾下,卻也由「故楚爵」,「屬漢以比士」,「比」的用法在上文中「蠻夷君長」處已有,實則是「同等待遇」之意,後來又賜「漢爵」。
也就是說,「楚爵」——「漢爵」的過程,很可能複製了「楚爵」——「秦爵」的過程,那麼,「荊大夫」、「荊不更」自然不會和「不更」並列,因為已經轉化完了,再強調其來源,對於融合統治沒有任何好處。
這個「荊」字,真正對應的是「諸侯子」,因為漢初法律文書上表明「是否諸侯子」,就意味著「諸侯子」這個群體在秦漢之際屬於特殊群體,必須標明,而漢初的圖籍資料本就為蕭何取自秦宮,地方上自然也是延續秦制,那麼,這個標識,極有可能也是延續自秦制。
過往學術界對「諸侯子」的身份多有爭論,李開元先生認為,「諸侯子」就是籍貫在原六國故地的、參與劉邦反秦戰爭的諸侯人,其實不確。
在劉邦入漢中過程中,「楚子、諸侯人之慕從者數萬人」(《漢書·高帝紀》),楚子和樊侯蔡兼這樣的韓家子才是諸侯子,而「諸侯人之慕從者」才是李開元所說的「諸侯人」。
那麼,「諸侯子」到底是什麼?
應該是「楚國及諸侯支系宗戚之從軍者」,即六國的舊貴族子弟及他們的徒眾,或者僅限於他們本人。(見曾磊:《「諸侯子」小議》,《南都學壇(人文社會科學學報)》,2010年3月刊)
大秦帝國中秦獻公、秦孝公的父子兵,這也是貴族軍隊的常態
另見《史記·高祖本紀》中記載:
令太子守櫟陽,諸侯子在關中者皆集櫟陽為衛。
五月,兵皆罷歸家。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,其歸者復之六歲,食之一歲。
由此可見,漢興之初,是將「諸侯子」視為可靠的力量召集到太子所在的都城戍衛,並在罷兵之後享受特殊的待遇,這些人,不是別人,就是六國的「舊貴族子弟」,之所以將他們的爵位與一般人分開,實際上是對他們的「血統」致敬,更是對他們的「能力」有所期望。
道理非常簡單,在戰國、秦、漢的社會背景之下,世襲血統貴族的家族教育,或稱「家學」傳承是非常重要的智力資源,秦朝的「學室」可以教授「史子」,卻不可能培養出真正的軍事貴族,而秦漢的「軍功授爵制」,可以通過砍腦袋選拔出「兵王」,卻絕不可能在文盲圈子中製造出「將帥」。
正因為如此,《史記·樂毅列傳》記載:
其後二十餘年,高帝過趙,問:「樂毅有後世乎?」對曰:「有樂叔。」高帝封之樂卿,號曰華成君。華成君,樂毅之孫也。
因為祖父是名將樂毅,孫子就能受封封君,在今天,很可能被理解為一種「名人集郵」,在當時,卻是有現實意義的政治舉動,一樣是「千金買馬骨」。
在理解了這一點之後,再看上面的表格,就會發現,姓名可辨識的「荊不更」多為「氏+名」的多字登記,而「不更」則多為單字「名」,而且,「荊不更」的「氏」,如:
蠻、黃、宋、鄭、李。
蠻、黃均出自羋姓,楚國又有宋玉、鄭袖、李園,似乎也可印證,有「氏」,實為「血統貴族」出身,「荊」只是區別其血統的來源自楚系,如果更多的簡牘出土,或許還會有「齊大夫」、「趙不更」之類的稱謂面世。
綜上所述,秦始皇在統一天下之後,並未熱衷於顛覆舊秩序,而是通過種種新舉措將大秦帝國的制度推行到六國舊地,並尋求「六國舊貴族」的合作,只是天不假年,壯志未酬。